自律、自爱、走正道
在我脑海中经常会回忆起十几年前所发生的那件事情:我出生在一座偏远的小镇,父母在镇上做生意。九十年代初期,随着镇上工厂陆续的搬迁,昔日繁荣的小镇也渐渐没落。为了生计,我跟着父母背井离乡搬到了城里发展。好不容易我才进了城里的一所中学读书,校园中人造假山、小石桌、小石凳、绿荫的足球场……如此优美的校园环境和我老家的学校形成巨大反差,这深深触动着我,使我产生了自卑感。沉默寡言的我,直到一次课间休息时,在操场的角落,班里同学小陈偷偷的递给我一根烟,我才算有了我在城里的第一个朋友。 从那以后,我几乎和小陈形影不离,游戏厅、桌球室、滑冰场处处有我们的身影,逃学、抽烟、打架常常违纪违法。一天上午,小陈不知从何处得知其他班上的一个男同学喜欢上了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争强好胜,爱出风头的小陈在下课的时候,把那个男同学堵在学校的厕所里打了一顿。事后,班主任老师找到我了解情况,并告诫我说:“人要自律、自爱,要走正道,不要走歪门邪道,我相信你是一个好孩子。”老师的一席话深深的触动着我。 第二天,学校召开运动会,爱运动的小陈获得学校跳高项目的第二名,学校颁发了奖状和几十元奖金。小陈拿到奖金后又邀我去电子游戏厅玩,当我回想起昨天老师对我说的一席话,我第一次拒绝了小陈的邀请。就在这天下午,学校传来了噩耗,小陈在电子游戏厅被人用刀捅死了!原来,被小陈堵在厕所打的那个男同学,找来了几个社会朋友,要对小陈进行报复,结果在电子游戏厅找到小陈后,失手将其杀害了。 朝气蓬勃年龄,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就这样匆匆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虽然这件事情过去了十几年了,到如今我还是为小陈的离世感到惋惜,也庆幸当初有位好老师对我的告诫。“自律、自爱、走正道”,这不正是法律对我们日常行为的具体要求吗?学法用法,才能让我们明辨是非善恶。知法懂法,才能使我们不误入歪门邪道。如曾子所言:“宁可正而不足,不可邪而有余。”法律是我们人身安全的护身符,也是治国之重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们每个人,要增强法制意识,承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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